100.3月24日網路賣狗被罰.行政法院撤銷ㄛ~(((2/15生 ~ 2/11 生╭☆∴°∵★☆~中華日報 網路賣狗被罰 行政法院撤銷 融資http://www.cdns.com.tw/20110325/news/gstz/T90035002011032419464302.htm 記者葉進耀報導 吳姓男子因公寓不准養狗室內裝潢,上網賣狗被查獲裁罰五萬,他上法院喊冤,說明自己並非以賣狗營利為業,被處罰款不符比例原則。法官認為此案,僅因個買房子人事由無法照顧而為偶發性出售所屬寵物行為,裁罰顯有違誤,應予撤銷。 九十八年三月一日,吳姓男子在「飛格寵物」網房屋二胎站上刊登販賣犬隻廣告,經嘉義市政府以其違反動物保護法規定,裁處五萬元罰鍰。吳表示,這隻狗原買給母親做伴而飼養,花蓮民宿無奈發現公寓不適合養狗,會影響住戶安寧,且母親為專業保母,不得已才割愛給他人,他強調,不願看到寵物犬流浪街頭,婚禮佈置才為牠找新主,且目前尚未與任何人成立買賣契約,主管單位未認清社會需求,逕而處罰升斗小民,有失比例原則。 吳某坦買屋承未依法取得特定寵物業許可證,而在網路販賣寵物,但他說,其一家為薪水勞動階層,被處以高達五萬元罰鍰,是其母親辛澎湖民宿苦為他人照顧小孩五個月的薪資所得等情,希望法院能協助撤銷裁罰處分。 高雄高等行政法院台南庭審理,發現吳某僅單純酒店經紀之寵物飼主,其所為僅係家庭因素無法照顧,而欲出售一隻寵物犬,才登廣告,與經營寵物買賣之「業者」有別,顯非動物保資產管理公司護法所規範之對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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