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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南海網海口2月28日消息(南海網記者 陳麗娜 實習生 張雅捷)《海南省實施〈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辦法》(以下簡稱《辦法》)3月1日起正式施行。那麼海口市民做好做好了準備了嗎?2月28日,南海網記者在龍昆南路口和南大橋路口走訪調查,發現不戴頭盔、逆行、闖紅燈……等現象依然十分普遍,騎電動車過馬路得下車推行多數人將此規定當成耳邊風。
  新規加大交通違法處罰力度
  調整後的《辦法》將集中查處行人和非機動車闖紅燈、機動車涉牌涉證等突出違法行為,並針對部分嚴重影響交通安全和秩序的突出交通違法行為大幅提高了處罰力度。包括,行人有違反交通信號、橫過道路不走人行橫道或者過街設施、跨越道路隔離設施等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駕駛非機動車者,有不按照交通信號規定通行、逆向行駛,或者劃有非機動車道不在非機動車道內行駛、不從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推行橫過機動車道等行為之一的,處警告或者50元罰款等。
  但新規明確:行人、乘車人、非機動車駕駛人違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規情節輕微,自願接受教育協助維護交通秩序的,可以免於處罰。
  記者調查:市民大多不知新規即將執行
  “又有新交規了嗎?我沒聽說過啊。”如今離新交規正式執行只剩下最後一天時間,但記者走訪發現,大多市民卻不知新交規。
  “其實變來變去也就那樣,關鍵是要執法人員要嚴格執法,要動真格,不然新交規也就是一紙空文,毫無意義。”市民陳先生說,反正作為他自己來說,以後會更加註意交通規則。
  記者直擊:熱鬧街區交通亂象依然突出
  2點30分左右,在龍昆南路大轉盤、紅城湖路段,短短10分鐘內,就有幾十人闖紅燈。許多電動車車主根本無視交通信號燈,不管是紅燈還是綠燈,只要看到四周沒車,便加大了馬力,“嗖”的一下竄過去。電動車超載、乘車人不使用安全帶、不佩戴安全頭盔等現象也較為普遍。
  其中在《規定》中,關於非機動車的處罰尤其引人註意,“非機動車在路段上有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的,不從人行橫道、行人過街設施推行橫過機動車道,將處警告或罰款50元處罰。”
  而記者在調查中發現,在各個斑馬線路段,幾乎很難看到有電動車車主會下車推行的,對於這條規定大多市民都表示不知情。市民張女士告訴記者,一般情況下她都不會下車推行走過人行橫道的,“因為綠燈停留的時間只有十多秒,車又多,如果推著電動車過馬路,說不定才到馬路中間紅燈就亮了,反而會給其他直行車輛帶來不便。”
  市民呼籲要提高市民安全意識加強宣傳教育
  採訪中大多市民則認為,如今不管乾什麼都要靠罰款才能約束人們的行為,真正需要做的應該是加強市民的思想道德素質,從而在根本上減少交通違法行為。
  “各個都蜂擁騎著走,難道要將所有人都攔下來?到時候恐怕只會造成新一輪的交通混亂吧!罰款不是長久之計,漏網之魚到處都是。希望交警等相關部門還是加大宣傳,對市民進行思想教育,只有讓每個人都提高安全意識,文明騎行,才能共同建設一個和諧的出行環境。”市民符秦告訴記者。  (原標題:海南新交規3月1日起實行 多數市民受訪稱不知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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